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’)受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(qū)分局(以下簡稱”采購人”)委托,對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(qū)分局越秀區(qū)社會治安與城市管理智能化視頻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建設(2013-2017年)總體設計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,詳情請參見招標文件。現將該項目招標文件(0851-1461GZ00CL19,請點擊打開)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4日。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,有關事項如下:
1.本項目投標邀請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,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,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》為準(特別注明除外)。
2. 項目編號:0851-1461GZ00CL19
3. 項目名稱: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(qū)分局越秀區(qū)社會治安與城市管理智能化視頻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建設(2013-2017
年)總體設計項目
4. 項目類型:服務類
5. 政府采購品目編號:C0203(工程設計)
6. 項目情況一覽表:
采購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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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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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限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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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秀區(qū)社會治安與城市管理智能化視頻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建設(2013-2017年)總體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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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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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幣15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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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服務詳細內容、要求及執(zhí)行標準詳見招標文件中的“用戶需求書”。
7.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:
7.1 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;
7.1.2 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7.1.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
7.1.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7.1.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7.1.6 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7.2 《公平競爭承諾書》原件和提供人民檢察院出具的《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》復印件;
7.3 投標人必須具有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(tǒng)設計、施工、維修資格證一級資質或者備案證明,提供資質文件復印件;
7.4 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頒發(fā)的建筑智能化系統(tǒng)設計專項甲級資質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資質,提供資質文件復印件;
7.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8.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只接受辦理報名及登記手續(xù)購買本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。
9.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、地點、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:
9.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:2014年4月4日-2014年4月23日,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17:00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
9.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:廣州市環(huán)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
9.3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:(供應商憑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)
9.3.2 人民檢察院出具的《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》復印件(原件核查)(
《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》及《公平競爭承諾書》格式點擊下載);
9.3.3 經年審合格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或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;
9.3.5 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相關證明文件(如: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;或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站打印的參保證明等)復印件;
9.4 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(tǒng)設計、施工、維修資格證一級資質或者備案證明復印件;
9.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頒發(fā)的建筑智能化系統(tǒng)設計專項甲級資質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資質復印件;
9.5.1.1.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;
9.5.1.2.經辦人如是投標人授權代表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;
備注: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。
為了提高效率,供應商可先下載“招標文件發(fā)售登記表(點擊打開)”,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招標文件。
9.6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,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。
9.7 招標文件售價: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200.00 元整,售后不退。(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,售后不退。在任何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(fā)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)。
10.投標、開標時間及地點:
10.1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:2014年4月24日9:00~ 9:30
10.2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:2014年4月24日9:30
10.3 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:廣州市環(huán)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。
11.本項目相關公告在以下媒體發(fā)布:
12.根據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〉辦法》第三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供應商認為政府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,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(加蓋單位公章,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)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,質疑書應包括的內容:具體的質疑事項、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、投標人名稱及地址、授權代表姓名及其聯系電話、質疑時間。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。投標人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(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)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。
13.采購人聯系方式:
采購人名稱: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(qū)分局
聯系人電話:020-8311 8900
采購人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東風中路295號
14.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:
政府采購代理機構: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
地址:廣州市環(huán)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、23樓
聯系人:黎小姐
聯系方式:020-8765 1688-144
郵政編碼:510075
傳真:020-8765 1698
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內部紀律監(jiān)督電話:020-8765 3380
15.如采用匯款方式購買招標文件請匯至以下賬戶:
戶名: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
開戶行: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東環(huán)支行(購買招標文件開戶行)
賬號:7787 0188 0000 44524?。ㄙ徺I招標文件賬號)
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
二○一四年四月四日